【题解】
本篇在《逢遇篇》、《幸偶篇》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吉凶是由偶然禀气所形成的“命”支配的,“命,吉凶之主也。”在这个前提下,王充重点论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不是什么东西有意造成的,而是事物本身在自然发展过程中偶然巧合造成的。他说:“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期度自至,人行偶会也”。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都相妨相克的说法,王充则驳斥道:“非相贼害,命自然也”,“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原文】
10·1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1)。
【注释】
(1)厌(y1压):通“压”。压胜:压制。
【译文】
命,是吉凶的主宰。是自然形成的道,呈偶然巧合的定数,并非有其他的气,别的物体压制影响而使之如此。
【原文】
10·2世谓子胥伏剑,屈原自沉,子兰、宰嚭诬谗(1),吴、楚之君冤杀之也。偶二子命当绝,子兰、宰嚭适为谗,而怀王、夫差适信奸也(2)。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二子之命偶自不长。二偶三合(3),似若有之(4),其实自然,非他为也。夏、殷之朝适穷,桀、纣之恶适稔(5);商、周之数适起,汤、武之德适丰。关龙逢杀(6),箕子、比干囚死,当桀、纣恶盛之时,亦二子命讫之期也(7)。任伊尹之言,纳吕望之议,汤、武且兴之会,亦二臣当用之际也。人臣命有吉凶,贤不肖之主与之相逢。文王时当昌,吕望命当贵;高宗治当平(8),傅说德当遂(9)。非文王、高宗为二臣生,吕望、傅说为两君出也,君明臣贤,光曜相察(10),上修下治,度数相得(11)。
【注释】
(1)子兰:战国时楚国令尹,曾派人在楚顷襄王面前陷害屈原。宰嚭(p!匹):即帛喜。
(2)楚怀王曾流放过屈原,但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子兰进谗陷害屈原,在顷襄王时,而不在怀王时,可从。
(3)二偶:指屈原、子胥两人的命“偶不长”。三合:指“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与“二子之命偶自不长”这三个因素偶然巧合在一起。
(4)之:指代上文“他气、旁物”的作用。
(5)稔(r7n忍):庄稼成熟。这里指桀、纣已恶贯满盈。
(6)关龙逢(p2ng旁):夏桀的大臣。桀通宵饮酒玩乐,关龙逢以《黄图》进谏,立而不去。桀讨厌他“胡说八道”,于是烧了《黄图》,把他杀了。
(7)讫(q@气):完毕。
(8)高宗:指商君主武丁。治:治期。王充在本书《治期篇》中认为,国家治乱是自然条件决定的,而自然条件变化有一定周期,所以国家的治或乱也有一定期数,与帝王的德行才能无关。
(9)傅说(yu8月):传说奴隶出身,曾作筑墙苦役。武丁得之,作《说命》三篇,受赏识,任用为相,国家大治。参见《墨子·尚贤中》。遂:成功。
(10)曜(y4o耀):通“耀”,照耀。察:昭著,明显。
(11)度数:即“数”。相得:这里是相互一致的意思。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认为伍子胥以剑自杀,屈原自投汨罗,是由于帛喜、子兰诬陷进谗,被吴王和楚王冤枉杀害的。其实正好二人的命该完绝,帛喜、子兰碰巧去进谗言,而吴王夫差和楚顷襄王恰巧又相信这些奸佞的人。君主正巧不贤明,臣子碰巧去进谗,他二人的命又正好自己不长。二人碰巧该短命,三种因素凑合在一起,好象是有“他气”、“旁物”的作用,其实是顺应自然,并非它们的影响。这都是夏朝和殷朝的气数正好穷尽,桀、纣作恶正好满盈;商朝和西周的气数正巧兴起,汤、武贤德正巧丰厚。关龙逢被杀害,箕子被囚禁,比干被挖心,是正当桀、纣作恶最盛的时候,也是他二人寿命该结束的时候。听信伊尹的话,采纳吕望的主张,是商汤、周武命定将要兴起时机,也是他二臣命该被重用的时候。作臣子的命有吉有凶,总会与贤或不贤的君主相遇。周文王时运该昌盛,吕望的命当尊重;殷高宗治期注定要太平,傅说德才注定该成功。这并非文王、高宗为二位臣子而生,吕望、傅说为两位君主而出,而是君主英明臣子贤德,光耀相互辉映,上君下臣都是善于治理国家,度数相互一致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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