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曹思源组织起草破产法
《大胆突破:中国企业破产成为现实》转载请注明来源:多米小说duomi166.com
第2章曹思源组织起草破产法
在中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艰难蜕变历程中,《破产法》的横空出世,是一个重要的蜕变节点。让当时作为国民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有生有死,优胜劣汰,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完成这一转变的经济学推手,正是曹思源。这位当时年纪最轻、级别最低的经济学者,因为对《破产法》的推动,从而获得了“曹破产”的美誉。
早1980年12月20日,曹思源首次在《财贸经济丛刊》上,倡导破产淘汰理论,提出部分国有企业长期亏损,由于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企业永不破产”,他们靠财政补贴苟延残喘,导致贷款和补贴规模越滚越大,形成恶性循环。
曹思源认为,如果不对亏损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那么只会弄垮国家财政,使更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得不到银行的支持。破产问题,其实是经济改革的一大关卡。
在随后的5年时间里,曹思源陆续发表文章,指出中国如果想从计划经济转变到商品经济,企业必须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必须独立自负盈亏,这是打破旧的计划经济模式的重要标志。
不仅如此,如果不实行破产淘汰,落后的企业长期生存,不仅浪费社会资源,还会扭曲整个物价体系,价格改革也将陷入被动的局面。
曹思源说,制定企业《破产法》的目的是解决我国企业只负盈、不负亏的问题,使企业有竞争和自我发展的动力。
曹思源的观点,引起了国务院的关注。1985年,时年39岁的曹思源,被调到国务院,担任《破产法》起草小组组长,主持起草破产法和失业救济法规。
在起草《破产法》期间,曹思源利用出差之机,在长沙,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了省直属各部门关于破产法草案(1985年9月稿)征求意见的座谈会。
在上海,曹思源又通过市政府法制处和《民主与法制》编辑部,联合召开了由部分企业、银行、法院、学术单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破产法草案意见。
在沈阳,曹思源考察了已受到“黄牌”警告的3家破产制度试点企业,与市政府商议扩大试点的工作。并为配合这项工作,而在沈阳市体改委组织的千人大会上,作了破产法问题讲演。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董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多米小说duomi166.com),接着再看更方便。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