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审判禹作敏所犯系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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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审判禹作敏所犯系列罪
法庭继续讯问禹作敏。
审判长:“被告禹作敏,扣留勘察现场的公安人员是什么时候?”
禹作敏:“3月15日晚22时之前。”
审判长:“你是怎么知道公安人员要勘察现场的?”
禹作敏:“是周克文向我报告的。”
审判长:“他是怎么向你报告的?”
禹作敏:“他说他也没见到人,市、县公安局要勘察现场。”
审判长:“你们什么时候放的人?”
禹作敏:“我们马上给市政府聂璧初同志写了一个电传。电传刚写完,聂璧初说:‘公安局勘察现场是例行公事,马上放人’。”
据此,禹作敏犯有妨碍公务罪证据确实、充分。
随后,审判长又对禹作敏所犯其它罪行进行了审判。
审判长对禹作敏、周克文、石家明、禹绍政所犯非法拘禁和非法管治罪进行了审讯,他们对所犯罪行都供认不讳。
法庭还播放非法审讯田宜正的录像。录像中,田宜正被扒光上衣接受审问,不时传出击打声和斥骂声。
大邱庄氧气厂厂长田宜正在证言中说:
1992年12月12日上午,我被刘永华叫到万全公司。刘永华说氧气厂有问题,让我先回厂,下午再来汇报工作。下午,我到了万全公司会议室。刘永华问我有什么问题,我说没问题。刘永华一听就急了,让陈相歧把我带到一楼一间有铁栏杆的小屋里。从12月12日起,每天都有人审问我。我说没问题,他们就用电警棍电我、打我。基本每天打我一次。17日上午,陈相歧等人把我带到总公司会议室。禹作敏、石家明、刘永华坐在正面。禹作敏问我:“你是小小的氧气厂厂长吗?”说着,他打了我一个耳光。周围的人就一拥而上,对我拳打脚踢。
原华大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侯洪滨在证言中说:
12月4日下午,×××把我叫到总公司。在三楼会议室,禹作敏问我有什么罪行。我说工作失误有,罪行没有。禹作敏说我不老实。这时,有个人揪住我的头发打了我两个耳光。禹绍政又打了我4个耳光。我对禹作敏说;“书记,咱这还打人吗?”禹作敏走到我跟前,打了我一个耳光,还说:“谁打你了?”这时,在场的人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
法庭开始播放非法审讯宋宝的录音,皮鞭声、叫骂声,夹杂着宋宝的惨叫声。这时,审判长问禹作敏:“这是审问宋宝的录音吗?”
禹作敏回答:“没有错,是我让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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