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5

“在年假的第一天,新老板收购了你们的公司,并要求你回公司与他合影,请问你是什么感受?”

我想答案大概率是深情问候老板全家。

可对于打工皇帝弗格森来说,不就是加班吗?我爱工作,我更爱加班。

所以他用最快的速度,赶赴老特拉福德球场。

行驶途中,这位老人又接到了大卫·吉尔的电话。

考虑到这可能是某个可爱的年轻人打来的,他在接通电话时,就慈爱无比道:“是唐吗?我已经在路上了。”

“……弗吉,你这声音也太可怕了!”

吉尔忍不住吐槽,“真应该让你的孩子们听听你现在的声音,他们一定会大跌眼镜。”

发现来电人是正主,弗格森就变了一副表情。

“老子正在开车,有话快说!如果被摄像头拍到,我会把罚单拿给你的。”

吉尔当然不想影响他开车,但有些事,他虽然在老板面前答应得异常豪爽,可还是要先和老友知会一声的。

“关于引援……老板有点小小的看法。但我必须要说,他态度非常地好,并没有强加于你的意思。

事实上他很尊重你,无比在意你的感受。

但毕竟是个21岁的年轻人,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收购了俱乐部,我想我不能直接泼他一头冷水。”

弗格森和他相交那么多年,听到他第一句话,就知道他接下来要放什么屁。

果不其然!

但弗爵爷并未生气,因为他认可吉尔的判断。

想想看,一个年轻的亿万富豪,足足花了50亿欧元来买一家足球俱乐部,怎么会没有自己的期望和想法呢?

想在引援上得到话语权,这太正常了,事实上他没像马西莫·莫拉蒂那样,在收购后大搞一言堂,就已经是非常理智了。

“他都喜欢谁?说说看。”

弗格森饶有兴致地说。

球迷支持哪个俱乐部,喜欢哪名球员,其实也能反映出这名球迷的性格和一些特质。

就比如喜欢阿森纳的球迷,就比较长情。

弗爵爷一直相信这种论调,也相信当他知道小主席喜欢怎样的球员后,也能窥探到他的性格,和做事风格。

“你一定不敢相信,他最想得到的球员,居然是热刺的莫德里奇,哈哈,是热刺的莫德里奇!”

吉尔早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忍不住想笑了,现在当着弗格森的面,如何能忍得住?

弗格森无视了吉尔那怪腔怪调的笑声。

他当然知道这家伙为什么会发笑——

在2009年,从热刺艰难引入贝尔巴托夫后,他就放出豪言,再也不要和热刺主席列维做生意。

结果才到2012年,他的新任老板,就对热刺球员感兴趣……

“莫德里奇……”弗格森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都市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四合院里的读书人

四合院里的读书人

八零阿涛
杨小涛穿越了,还是穿到情满四合院的世界。只是熟知剧情的他,更倾向于称呼为禽满四合院。刚来就碰到贾东旭结婚,而原身竟然是一身伤的死在床上。究其原因,却是……被院子里的禽兽合伙揍了,这才有了杨小涛的穿越。同名同姓,却是不同的性格。在这个激流勇进的年代,在这个满是禽兽的四合院,杨小涛很迷茫,很难过。好在,穿越者的标配没有少,“快乐学习系统”缓缓开启。
都市 连载 810万字
奶爸学园

奶爸学园

剑沉黄海
金牌编剧穿越而来,一边缔造娱乐帝国,一边经营一所深夜学园,学园里奶娃子满地跑。(日常风,温馨风,轻喜风,有萌娃,已有完本小说《与萌娃的文艺生活》《哥哥万万岁》)
都市 连载 964万字
四合院:霸道的人生

四合院:霸道的人生

天青无尘
杨军转业回归四合院,一心想过着虽抱文章,开口唯亲,且陶陶,乐尽天真的闲人生活。但奈何四合院这个地方,池浅王八多,妖风四起……
都市 连载 743万字
带球跑前我被豪门父母找到了

带球跑前我被豪门父母找到了

长缨止戈
帝国元帅江厌长相俊美,战功卓绝,无奈却是个不婚主义者,曾多次扬言不会结婚不会要孩子。谢观宁看着采访视频里一夜情对象不苟言笑的脸,揉了揉尚且酸痛的腰,嗤笑了一声,十分冷静地低头继续修机甲,只当被狗咬了一口。直到一个月后——他怀孕了。谢观宁:……nm。————传闻谢家自幼失踪的小儿子被找回来时正在脏乱的地下赛场里修着机甲,浑身脏兮兮的满头大汗,行为粗俗,对于礼仪更是一窍不通。众人皆叹这个小少爷怕是毁了
都市 全本 45万字
校花的贴身高手

校花的贴身高手

鱼人二代
一个大山里走出来的绝世高手,一块能预知未来的神秘玉佩……林逸是一名普通学生,不过,他还身负另外一个重任,那就是追校花!而且还是奉校花老爸之命!虽然林逸很不想跟这位难伺候的大小姐打交道,但是长辈之命难违抗,他不得不千里迢迢的转学到了松山市,给大小姐鞍前马后的当跟班……于是,史上最牛B的跟班出现了——大小姐的贴身高手!看这位跟班如何发家致富偷小姐,开始他奉旨泡妞牛X闪闪的人生……本书有点儿纯……也有点
都市 连载 3433万字
昼伏

昼伏

春意夏
在众人眼里纪时昼对谁都很友好,唯独对待方霁的态度恶劣,仿佛对方是一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而方霁还真是。被纪时昼命令脱掉衣服时方霁没反抗,事后才忧心忡忡地问:“小昼你喜欢男人吗?”纪时昼一点都不想回答这个蠢问题。五年前那个春天,是他把遍体鳞伤的小狗捡回家,并亲口告诉方霁一切都会过去。五年后的如今,所有人都觉得纪时昼对方霁不够好。只有方霁不觉得。而事实上,是人类离不开小狗。年下差两岁纪时昼x方霁口嫌
都市 全本 33万字